第十三届律师资格考试公告
第十三届律师资格考试从即日其开始接受居民报名,请各位有志投身律师事业的居民仔细阅读《开办律师事务所相关规定》,然后以“我报名参加第十三届律师资格考试”统一格式去法庭跟贴报名。
1.报名考试时间:
从即日起至 3月31日10点前
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31日下午13点至22点
2.考试地点:
九城庭审纪实论坛进行,此论坛限制发言。
3.考试类型:
案例分析。从以往的九城大案要案中选出若干典型案件,考生自由选择控方或者辩方,充分利用九城基本法、九城司法以及第九城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各项条款为之辩护。考试结束后由评委根据其辩论的中心内容和对九城的各项法规理解层度以及熟练运用各种辩护手段,择优选出合格的律师。
本届资格考试将由律师事务所协会全权负责。
希望各位参加考试的居民能把握好这次机会,在这次考试中能考出好成绩。
欢迎广大有志居民投身我们律师行业。
另附:考场秩序:
(1)考生在考试组织者发出考题后,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做答,超出限定时间交卷的,视为无效答卷;考生不得在论坛开新帖答卷,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以后不得参加律师考试。
(2)考生交卷一律以“XXX交卷”为题,如“375交卷”,不得带有其他任何字母和词语,"Re"也不允许带有,希望各位考生注意,如果考试交卷不符合规定,同样视为无效答卷。
(3)考生在交卷以后不得重新发帖进行补充回答,即使发帖内容和先前的一样,没有改动,为了保持考场的秩序,也将取消该名考生的考试资格。
(4)在考试进行中或者考试结束以后,考生都不得在庭审论坛发了聊天帖,有问题可以在考试开始前到考生提问处进行询问,否则,也将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不得抄袭其他考生的答案,发现有此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以后不得参加律师考试。
第九城市
九城动态
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