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十诫


1.犯人必须是故事中的登场人物.

2.不可用超自然能力来进行侦探.

3.犯罪现场不可有秘密出路, 通路等.

4.未经发明的毒药和需以深奥科学说明的装置, 都不得用于犯罪.

5.故事中不得有中国人.

6.侦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决案件.

7.侦探本人不能是犯人, 但是犯人伪装侦探出现是被准许的.

8.侦探不能用未提供给读者的线索来解决案件.

9.故事的记叙者, 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断提供读者.

10.双胞胎或一人扮演双重角色, 要事先向读者交代清楚.

以上是诺可斯于 1928 年发表的十诫, 由于年代久远, 已有一些不切实际, 大家可以以此比较一下古典侦探推理小说与现代推理小说的不同.



罪案现场之课堂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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