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推理小说
(既晴)
大家可能有看过电视上的「洛城法网」,或者是电影「控诉」、
「无罪的罪人」,而对法庭中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针锋相对唇枪舌战的
辩论过程心动不已,其实呢,法庭在推理小说中,也占有分量极重的
一席之地。在传统的浪漫本格推理小说里,前无古人的独创诡计纵然
令人读来过瘾,但是强烈的游戏性总给人一种非真实感,其中的诡计
谜团也多偏向於理论阐述,而在法庭推理之中,作者除了强调凶手的
作案手法之外,更必须重视担任侦探角色的检察官或律师建构破案理
论,进而搜证的过程----毕竟要将一个嫌犯定案,或是替被告脱罪,
令人信服的证据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可不是由名侦探讲了一堆理论即
可让真凶伏法落网的。
不过呢,本格派既有名侦探,法庭推理自然也有同等角色的名检
察官、名律师,以下就来作个介绍。
首先要提到的便是名律师佩利.梅森。他是美国法庭小说之王史
坦利.贾德纳所创造出来的,就派别的归类而言,算是冷酷派。我读
过十来本梅森探案,其中大部分的剧情模式都是一开始委托人上门要
求梅森协助,然後梅森除了要开始□集有利证据之外,有时还得替无
知被告不慎触犯的法律规章大擦屁股,帮助他脱离窘境,最後则是在
法庭上与检察官对阵,提出惊人证据,来个法庭大逆转,原来谋杀案
另有真凶,原被告只是为人作嫁、有口难言....说起来这样的剧情模
式相当老套,但是此系列作最吸引人的魅力即是在於最後的那个法庭
攻防战,我们除了可以看到梅森在法庭中展现个人绝佳的口才、犀利
的问话答辩之外,其用於逆转的真相内幕往往出人意表,让人不得不
佩服梅森缜密的推理过程。另外更引人兴趣的,则是梅森那种游走法
律边缘办案的急智,让刑警们都哑口无言,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同
时梅森虽然号称冷酷派,但他接手案件时深具同情心,可以废寝忘食
地替被告讨回公道,伸张正义。後来梅森探案的续作权由汤玛斯.查
斯汀取得,继续写新梅森探案。
讲过了美国的法庭推理,接下来谈谈日本的法庭推理。首先要提
到的是,日本除了有本格派的三大名探:江户川乱步的明智小五郎、
横沟正史的金田一耕助、高木彬光的神津恭介之外,另外还有检察官
名探四大天王,即高木彬光笔下的近松道茂和雾岛三郎,和久峻三的
佟茂检察官,以及土屋隆夫所创的千草泰辅。其中近松和雾岛的探案
似乎未能在国内看到译本,以下仅介绍佟茂和千草。另外,著名的律
师名探尚有和久峻三的猪狩文助,高木彬光的百谷泉一郎等(此二位
在国内译本较多)。
先谈谈和久峻三的佟茂和猪狩。佟茂外号赤芜检察官,据说此绰
号之由来乃是由於某次开庭时的糗事(详情可见短篇集『古钱币之谜
』),他的个性温文敦厚,亲和力相当够,有点像是乡愿型的老好人
,而且人太老实,有时候常常闹得笑话一堆,不过呢,办起案来可是
丝毫不含糊!不屈不挠、实事求是、追根究柢,其毅力让人十分佩服
。读他的探案,极能感受到他寻求真相的执念!而猪狩文助呢,我个
人则是觉得深具戏剧性,基本上来说现实里应该不可能有这种律师存
在:他的年岁不小,长相是又老又丑,口齿不清之外,耳朵也不灵光
,上法庭还得带个助听器。尤其开庭时经常迟到、辩论时常提出莫名
其妙的要求、检察官徵询时大打瞌睡,连审判长都对他无可奈何。从
来没看过像他这麽酷的律师!他的外号「法庭破坏者」,法庭经验好
像已有四五十年,在法庭中言论刁钻,对阵的检察官往往对他敬而远
之,深怕被他的尖锐说词炮轰得体无完肤....更精彩的是,作者甚至
还设计佟茂与猪狩在法庭上对决,真不知道是何等情景....
再来提到的是高木彬光的百谷泉一郎。在国内的译作,有『破戒
审判』『法庭魔女』『绑架』『追踪』四部。高木原本是以神探神津
恭介著称,但是当松本清张的社会派崛起时,本格派一度遭人唾弃,
高木便顺应潮流地改写法庭推理。他笔下的百谷,是一位深具正义感
、富同情心、冲劲十足的热血青年,和化名「蓓莉」的妻子合称「鸳
鸯神探」。在他的几部探案中,虽然不见高木於本格推理中的诡异恐
怖气氛,但是关於犯罪的手法,推理的过程,其复杂、细密的程度仍
然可以见到作者深厚的笔力,比方说『追踪』一案,其构想源自於真
实案件「白鸟事件」,案情甚至还牵扯到国际的政治事件、日韩之间
的冲突,但作者运用丰富的想像力,有条不紊地罗织整个罪案,百谷
更是使出浑身解数,契而不舍的追查,并流露其入世的关心,更显出
人性的一面。
土屋隆夫笔下的千草泰辅检察官,其探案风格与和久及高木就有
非常大的岐异。土屋是一位孤高寡作的小说家,对於推理小说品质的
要求十分严苛,这也即是其作品『盲目的乌鸦』间隔前一部作品竟然
相距八年之久的原因。但是在千草探案里,著墨的重点已不是在於法
庭上与律师对决的口舌之战,而是有如十津川一般,不断地调查、搜
证,突破凶手设计的诡局,进而擒获真凶!这和前述所谓的法庭推理
,其实有很大的差距了。千草变成纯粹的侦探角色,破解的诡计也较
为偏向理论性,可以说实质上是浪漫的的本格推理。在这里想要说明
的是,法庭推理重视法庭辩论的原因,乃是因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
一个嫌犯即使罪证确凿,透过检察官与律师的辩论,还是有可能获得
缓刑甚至是无罪开释,不见得必定被判徒刑。光是这一点魅力,恐怕
就足以获取许多读者的眼泪了。因为我个人所看过的法庭推理中(包
括小说及电视剧),其题材大多取自於凶手因为被害者生前给予的无
情压迫,最後铤而走险愤而杀人,起因究竟是令人同情的。再加上嫌
犯在作案时可能神智不清,而使案情增加不少疑点,这些疑点之後往
往会转变成检察官与律师对决时所使用的筹码。在经过不断的追踪,
案情逐渐明朗化,嫌犯的身世遭遇也就会慢慢变得清晰,大家会因为
同情嫌犯而希望律师能够奋力找出有利的证据,让嫌犯有翻身的馀地
(看过刘德华主演的『法外情』吗?此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自己
是觉得这种剧情若是搬上八点档,一定是收视率第一,看看『包青天』
(古典的法庭推理?)的例子就知道了....
然而即使土屋隆夫的千草探案仍是本格解谜为骨架,但几部作品
还是可以看到其人性化的一面,而不是像横沟正史或高木彬光的传统
本格只注重剧情的游戏性与恐怖气氛。就我的感觉来说,其风格笔法
就有点像是松本清张的社会派了。
不过呢,法庭推理这类型的作品,主要会出现在属於英美海洋法
系的国家(英美法系注重的是律师与检察官能否说服陪审团或审判长
,大陆法系则偏向法官的自由心证),我国是大陆法系,律师与检察
官并不能主导整个法庭的判罪走向,所以发展法庭推理的空间不大。
不过国内有位作家牧童尝试创作本土的法庭推理,好像有两个短篇,
成绩还算不错,但是前景到底如何就仍是未知之数了。
说完了大家比较熟知的一些法庭推理,最後再介绍一位美国的法
庭推理作家(因为较少人知道)和所谓的法律小说。
菲利普.弗里德曼在台湾有两本译作,『合理的怀疑』和『不可
接受的证据』,可以说是最为正统的法庭推理小说。这两部作品有两
个最大的特色:都很厚、都很完整。作者从一件命案的发生开始,从
开庭之前的寻找证据到开庭之後的法庭辩论,都巨细靡遗地描述出来
,甚至包括陪审团成员的筛选也都写得很清楚,这就是为什麽很厚的
原因(好像各有六七百页)。其实这种写法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作者
写得太详尽,往往会让读者感觉不到剧情的张力,被其中许多似乎不
重要的对话淹没(不过这些对话当中,仍然隐藏有重要的线索,只是
其馀真正无所谓的对话还是太多了),这对一个初次接触法庭推理的
读者而言,或许会觉得这类作品过於繁琐、不够精彩。而这两本书最
大的优点,可能也即是在於他写得很详尽。因为其完整性够,读者可
以清楚地知道说一位律师或检察官必须经过什麽样的法律诉讼程序,
才能够合法地搜证办案,他们必须考虑到如何获得陪审团团员的认同
,如何在法庭上争取自己的权益(好比说是「抗议对方言论」等)。
怎样「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利相衡择其轻」,在这两本书中都有相当
大的比重。我个人认为读了以後,对英美的海洋法系应该就能有一定
的认识,将来读法庭推理,可能也不会再是光看书中主角独秀,而完
全不知道他的行为有什麽样的意义....
文末谈谈法律小说。其定义应该是「以法律为主体,但并不著重
法庭上的攻防辩论」。这一类书的方向就有点像是在钻一国法律的漏
洞了。典型的作家有贾德纳(梅森探案作者),他另有系列作柯赖二
式探案,以及畅销作家约翰.格利斯汉。贾德纳的书我个人读得不多
,其中除了在第一部探案『初出茅庐破大案』中有法庭上的对决之外
,其他作品好像就没有类似剧情,都是在讲法律漏洞。格利斯汉的著
作在『终极证人』中的某一段之外,重心也不在法庭辩论上,他的作
品变成主角一开始如何在黑手党和联邦调查局的夹缝求生存,最後脱
离两者的魔掌....这就有点像是冒险动作小说了。作为好莱坞式的电
影,倒是十分适合的。法律小说精彩的地方,大概是著重在反映现实
社会中以为纲纪的法律之不合理处,主角作事通常是生存在法律边缘
,让执法者对他无可奈何。这种事情可能或多或少都存在於每个人的
潜意识里....
总之呢,法庭推理小说确实有其可看之处,精彩的程度也是不逊
於其他类型之推理小说的。
PS.本来还想多写一点,但是无奈读过的书仍然不够多(我提到
的作家大部分是读过其书三本以上的),没办法多作比较,只好日後
再多作补充了,关於此类小说,本文若有疏误之处(或是遗珠之憾)
,可以mail给我,大家讨论讨论,我再回去用功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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